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花江校区商业街AB区门面招租(GXJD-25133CC020143)成交结果变更公告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花江校区商业街AB区门面招租(GXJD-25133CC020143)成交结果变更公告
二、采购项目编号:GXJD-25133CC020143
三、首次成交结果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2025年3月21日在精彩纵横云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招标采购网上发布公告。
四、更正日期:2025年3月27日
五、更正内容:
1、原公告内容
分标序号 |
门面编号 |
承租人 |
报价(元/㎡/月) |
2号分标 |
A-102-1 |
唐开沅 |
711.00 |
3号分标 |
A-103 |
唐丽玲 |
539.00 |
5号分标 |
A-105-1 |
秦秀云 |
502.00 |
A-105-2 |
|||
14号分标 |
A-206 |
王婷 |
278.00 |
A-207 |
|||
20号分标 |
B-105-1 |
牛海 |
450.00 |
22号分标 |
B-106 |
罗曼萍 |
450.00 |
更正后内容
分标序号 |
门面编号 |
承租人 |
报价(元/㎡/月) |
2号分标 |
A-102-1 |
周威良 |
666.00 |
3号分标 |
A-103 |
唐宏伟 |
456.00 |
5号分标 |
A-105-1 |
吴智美 |
406.00 |
A-105-2 |
|||
14号分标 |
A-206 |
王仕杰 |
191.00 |
A-207 |
|||
20号分标 |
B-105-1 |
罗亮 |
325.00 |
22号分标 |
B-106 |
罗平香 |
315.00 |
2、原公告内容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2号分标:叁仟贰佰壹拾陆元整(¥3216.00);3号分标:壹万贰仟壹佰玖拾贰元整(¥12192.00);5号分标:伍仟肆佰壹拾伍元整(¥5415.00);14号分标:贰仟柒佰零捌元整(¥2708.00);20号分标:叁仟零伍拾叁元整(¥3053.00);22号分标:伍仟零捌拾玖元整(¥5089.00)
更正后内容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2号分标:叁仟零壹拾贰元整(¥3012.00);3号分标:壹万零叁佰壹拾肆元整(¥10314.00);5号分标:肆仟叁佰柒拾玖元整(¥4379.00);14号分标:壹仟捌佰陆拾壹元整(¥1861.00);20号分标:贰仟贰佰零伍元整(¥2205.00);22号分标:叁仟伍佰陆拾贰元整(¥3562.00)
六、特别说明:
1、3号分标成交人唐丽玲、14号分标成交人王婷、20号分标成交人牛海、22号分标成交人罗曼萍来函放弃中标,根据招租文件第9页“三、投标人租赁报价文件审查及确定投标人原则:4.排名第一的投标人放弃成交、未在规定时间内与招租人签订合同、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或者招租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租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成交租赁人。”的规定,招租人现确定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成交租赁人。其中因14号分标排名第二的投标人强远林为已发布结果公告中第24号分标成交人,故14号分标其他投标人排名依次自动上升一位。
2、2号分标成交人唐开沅、5号分标成交人秦秀云未在招租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成交通知书领取手续,根据招租文件第8页“租赁合同签订:(2)成交租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租人可从审查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投标人中按顺序重新确定成交租赁人:①未在招租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成交通知书领取手续的,或成交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招租人签订合同的(不可抗力除外);”的规定,招租人现确定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成交租赁人。
3、2号分标成交人唐开沅、3号分标成交人唐丽玲、5号分标成交人秦秀云、14号分标成交人王婷、20号分标成交人牛海、22号分标成交人罗曼萍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不与招租人签订合同,根据招租文件第6页“租赁保证金:(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租赁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③除因不可抗力或招租文件认可的情形外,成交租赁人不与招租人签订合同或未在招租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租赁成交通知书领取手续的;”规定,故上述6位投标人的租赁保证金不与退还。
七、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31号湘商大厦603
项目联系人:郑雯峪 联系电话: 0773-3696789 传真:0773-3602333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