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场及服务采购项目
无人机场及服务采购 项目询价公告
无人机场及服务采购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 无人机场及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1.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
表 采购清单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元)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备注 |
1 | 自动化无人机场 | 2 | 套 | / | 含无人机场、无人机,4G网卡套件,基建安装调试及1年期相关保险费用 | 需同步提供无人机飞行控制平台、专业技术人员驻场及飞行专题培训、CAAC超视距驾驶执照培训服务 |
2 | 大气监测模块 | 1 | 个 | / | 支持同时检测不低于5种不同污染物参数(PM2.5、PM10、NO2、CO、TVOC),含1年期相关保险费用 | |
3 | 多功能广播系统 | 1 | 个 | / | 喊话照明一体机,照明距离≥150m,照明面积≥1000㎡,含1年期相关保险费用 | |
合计 | 199200 |
2.服务期限: 平台服务期1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须提供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合法有效授权;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响应,采购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响应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不满足以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四、获取询价文件
如贵单位有意参加询价采购活动,请于 2025 年 2月 25日至2025 年 2月 27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南昌市红谷滩区怡园路1166号南昌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414室 获取询价文件。
五、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年 2月 28日 9时00 分,递交方式为 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封面上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每份打印胶装,正本的封面及每页都须盖投标公司公章鲜章;每份需装入信封密封;递交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怡园路1166号南昌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414室。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六、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南昌市红谷滩区怡园路1166号南昌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4楼会议室。邀请所有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响应人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袁超 ,电话: 19979858581
地 址: 南昌市红谷滩区怡园路1166号南昌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414室
采购人: 南昌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2025年2月25日